亲爱的同学:
您好!您的问题已收到,仔细研究后,帮助您解答如下:
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收政策可以这样通俗理解:
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,就好比是在生产链条的内部流转,还没到最终面向市场销售的环节,所以先不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。
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时,因为最终产品不缴纳消费税了,所以在这个环节就要把之前没交的消费税补上。但由于还在企业内部的生产流程中,没实现对外销售,所以不征收增值税。
用于管理部门、在建工程等,相当于是企业内部自己使用了,没有进入市场交易,但因为物品的用途发生了改变,所以要征收消费税,不征收增值税。
用于馈赠、赞助、集资、广告、样品、奖励这些情况,物品实际上已经流出企业,进入了外部的经济活动中,所以要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。
用于以物易物、投资入股、抵偿债务时,按最高售价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,这是因为这些行为具有一定的商业交易性质,为了保证税收的公平和防止避税,按照最高售价来计税。
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,祝您学习愉快!